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方法
本附录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浓度的检测方法。
C1 仪器
C1.1 PM10检测仪器为便携式直读仪器。
C1.1.1 检测仪器颗粒物捕集特性应满足Da50=10±0.5mm,sg=1.5±0.1的要求。
Da50 — 仪器捕集效率为50%时所对应的颗粒物空气动力学直径
sg — 仪器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差
C1.1.2 检测仪器测定的重现性误差:平均相对标准差小于7%。
C1.1.3 检测仪器与称重法比较,总不确定度(ROU)不应大于25%。
ROU=∣b∣+2∣MVC∣
式中:b — 重量法与仪器法配对测定PM10结果相对误差的算术平均值
MVC — 仪器法测定PM10结果之间相对误差的几何平均值
C1.1.4 仪器测定范围0.01~10mg/m3。
C1.1.5 检测仪器示值不是质量浓度的,须给出符合要求的质量浓度转换系数(K)值。
C1.2 仪器使用前,应按仪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验与标定。
C2 检测点布置
C2.1 检测点在送风口散流器下风方向15~20cm处,根据检测点数量采用对角线或梅花式均匀布置。
C2.2 送风口面积小于0.1m2的设置3个检测点,送风口面积在0.1m2以上的设置5个检测点。
C3 检测时间与频次
C3.1 检测应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条件下进行。
C3.2 每个检测点检测3次。
C3.3 每个数据测定时间根据送风中PM10浓度、仪器灵敏度、仪器测定范围确定。
C4 检测数据处理
C4.1 对于非质量浓度示值的测定值,按仪器说明书要求将每次检测示值转换为质量浓度。
C = R´K
式中:C — 质量浓度,mg/m3
R — 仪器有效示值(扣除本底值、基底值等后的示值)
K — 仪器的质量浓度转换系数
C4.2 送风口送风中PM10浓度的计算
第k个送风口的送风中PM10浓度(Cak)按下式计算:
式中:Cij – 第j个测点、第i次检测值;
n – 测点个数。
C4.3 送风中PM10浓度的计算
一个系统(a)的送风中PM10浓度(Ca)按该系统全部检测的送风口PM10浓度(Cak)的算术平均值给出。